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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承揽合同

2009/5/25




模具承揽合同 沪工商合示备(2005)5号


合同履行地点: 合同编号: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 话: 传真:

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 话: 传真: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标的: 币种:

订货号 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型腔数 金额(元) 交货日期 备 注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合同总金额(小写):

表达方式: 三维造型□ 产品图纸□ 模具图纸□ 实物□ 其它数据□

合同标的交货状态: 。

合同标的包装要求: 。

合同标的交货地点: 。

合同生效条件: 。

合同标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 。

合同标的质量要求: 。

合同付款方式: 。

定作方权利义务: 。

承揽方权利义务: 。

合同有效期: 。

违约条款: 。

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当定作方未付清合同列明的全额款时,本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属承揽方;当定作方付清合同列明的全额款时,本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属定作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承揽合同的附件技术细则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有效性。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有异议的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出诉讼。

 

定作方: 承揽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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