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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案例分享

2019/6/18

广告法案例分享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使得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纸质载体的形式发布广告,甚至在微信等聊天工具中时不时的也能刷出一些广告推广。企业需要通过广告的形式喊出最响亮的口号,完整表达产品的理念、宗旨、优点、地位等能够感化消费者动手买买买的遣词和造句。由此很多企业忽视了法律对发布的广告设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于2018年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发布广告的同时切记宣传用语使用的规范性。

(1)“最”字用语需小心使用

案例:

金华金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发布印刷品广告,内容涉及“重汽王牌超级车架,专利技术,超强承载,经久耐用,整车保值性大大优于同类产品”“在同等使用条件下,重汽王牌二手车交易价值高出其他品牌同类产品5000元以上”“世界最先进水平的MC05、MC07发动机”“驾乘舒适性轻卡行业最高”“黄金底盘匹配,发动机—变速箱—车桥三大总成最佳配备,可靠性最高,适用性最强,使用、维护费用最低”等内容,广告费用不明。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0000元。

评析: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发布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上述案例当中的企业为了表达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多次使用了“世界最先进水平”、“最高”、“最强”、“最低”的用语,属于典型的违反《广告法》的形式。另外譬如“顶级”也有同样违法嫌疑。建议企业在广告中为了宣传产品的优点,可以从产品本身入手,例如产品的性能特点等方面能够带给使用人何种便利的角度来出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2)广告内容需遵守公序良俗

案例:

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含有“苍老师漂洋过海,和你零距离接触,大健康行业中只有百臻堂才能给你这样的机会!”和苍井空佩戴红领巾等内容的图文广告。该广告无视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此外,该公司还在其网站宣传介绍业务、产品的广告中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以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0万元。此外,北京优联万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网站发布含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以及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评析:

《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了广告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第(七)款明确了发布的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第一家公司发布的广告让人浮想联翩,部分企业通过该类广告可能是为了达到一种隐喻的效果。广告发布符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将侮辱国歌行为写入其中,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发布广告切勿使用国旗、国歌等方式,除涉及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外,亦会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3)广告发布的前置审查程序

案例:

天津市南开区长奇保健食品销售中心(马向荣)通过宣传板发布含有“身体多种不适人群的福音,免费调理体验活动项目:颈椎病、腰椎病、糖尿病、高血压风湿等问题”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批,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六的规定。2019年1月,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评析: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部分医疗和药品企业发布广告要特别注意,在考虑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首先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就内容进行审核后方可发布。目前就这些产品的审查已发布了相应的广告审查办法,确定了医疗器械广告、药品广告、食品广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监局)为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局和中药管理局)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农牧厅),对兽药广告进行审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农药广告进行审查。

 
上一篇: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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